一个总额1600万元的工程,居然有500万元用于行贿,如果不是因为案发,恐怕很少有人会相信。11月11日,杭州xx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经理陈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一工程背后的黑色交易也随之浮出水面。
去年10月,因杭州蒋村新区建设,一批原住民自行栽种的柿树需要迁移,陈某负
责该项工程。之后,陈之前认识的杭州一名叫“赛石”的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郭某对此表示出很大兴趣。随后,在郭和陈的共同运作下,“赛石”公司获得了蒋村新区柿树迁移工程的一个标段,中标价格为1668万余元。
两个月后,陈某先后四次从这家工程公司收到了500万元现金。今年7月11日,因涉嫌受贿,陈某被司法机关刑事拘留,随后被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陈某在管理杭州市西湖区蒋村新区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等代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中,利用负责经办工程前期报批、招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概算、审核、询价、评标等招投标环节上,为承接西湖区蒋村新区柿树迁移工程的这家绿化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某谋取利益。陈某的做法还包括有意抬高工程总投资核算金额。
据了解,杭州市蒋村柿树迁移工程共涉及的柿树有1628棵,这些柿树树龄大多在30年到50年之间,也有百年老柿树。迁移后的柿树分布在文一路两侧、文二路北侧、余杭塘路绿化区块内,成为杭城的新景观树。
陈某供认,在计算每棵柿树的迁移成本时,其故意让专家们去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察看。所以,原本迁移一棵柿树只需要三五千块钱,在其编制的招标文件里被抬高到一万元。
据了解,今年35岁的陈某,祖籍山东,出生在吉林。受贿后,陈某用其中的80万元注册了一家公司,买了一套200多万元的房子和一辆22万元的别克车。案发后,其中425万元被追回。
一项工程,竟然有三分之一的资金可以用来行贿,这起案件固然有不法分子的勾结,但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有关人士认为,工程价格标准的确定、招投标的过程、工程监督和验收等应该在法定的范围内更进一步公开、透明,使一项工程的价格形成体系,既接受专业部门的监督,又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最大限度减少诱发腐败的经济因素。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