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借他人之名达到购房目的的情形时有发生,由此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借名购房,到底存在着哪些风险?该如何把控这些风险?今天,扬远律师团队就告诉你答案。
借他人之名购房,有没有风险?
答案是肯定的。借名人为达到购房的目的,与登记人达成协议,借名人实际出资,房屋所有权证暂时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符合某一条件时被借名人需要配合借名人完成房屋的转移登记。这种购房的变通方式存在着极大法律风险,最常见的风险有如下几点:
第一,房屋价值发生变动,登记人反悔的风险。借名人往往因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而借他人之名购房,所以双方一般会约定待借名人符合条件时再行转移登记。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之下,房屋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然而,房屋作为一项重要的不动产,价值变化较大,一旦登记人反悔,借名人就需要证明双方借名购房的事实,为此将耗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最后也很可能达不到购房目的。
第二,因登记人的债权人申请查封,房屋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风险。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了名义产权人的姓名,对外具有公示公信效力。在房屋未转移登记至借名人名下之前,若登记人对外负有债务不能清偿,其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屋,这将导致借名人被牵扯到一系列的诉讼或执行案件中,无法顺利将房屋转移登记至自己名下。
第三,善意第三人从登记人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现实生活中此种情况较为常见,第三人出于善意,和登记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了房屋的转移登记。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该善意第三人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借名人将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借名购房的目的将落空。
那么,该如何把控这些风险呢?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建议您:签订书面借名购房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到房款的支付、税费的缴纳,保留完整的证据材料;符合办理转移登记或交付使用条件时,及时要求登记人配合过户并尽早占有使用房屋;必要时可以通过设定抵押或申请查封限制登记人的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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