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界九十年代,洪先生书报亭最早的占地依据来源于1992年政府批准5平方米《合法占地证》。1994年因马路拓宽扩建,政府要求书报亭变更营业地点,指定了中学操场门口为新的营业地,并为其翻新了书报亭。 2009年因上海承办世博会,政府出钱委托旅游资源开发公司对街道进行美化,书报亭被粉刷一新,并换上了新的广告牌。相关部门后来更为其编了临时门牌号,该门牌号一直沿用至拆迁前。在此期间,洪先生每年都亲自前往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备案。
但就在2016年的一次政府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洪先生收到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一纸《告知书》,称政府将对无证厅棚展开整治,告知相关经营户、租户于本周内前完成办理和自行拆除工作,否则将被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予以拆除。
洪先生自知是合法经营者,对此告知并没有太过在意,怎料书报亭却在一个一如往常的下午,被一帮不听辩解的“执法人员”予以强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书报亭早已不复存在,随之消失的是他存放于店内自己收藏的古玩字画。看着尘土飞扬的现场,年迈的洪先生和妻子经不起推搡的危险,当下只能任由事态发展。
事后,洪先生在经过当面咨询后前来我所办理了委托,要将此事诉之法庭。经过扬远律师事务所谭律师的“诊断”,洪先生案件的症结在于一个小细节,即其《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系第一次搬迁前的地址,与被拆迁前的实际经营地不符,所以被执法人员认定为“五违”摊点,限期整改无果后予以强制拆除。遂本案首要的工作任务为还原案件事实,将洪先生为何没办理经营地址变更同其现在是否仍属于合法经营联系起来,再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政府提出确认违法及索赔的要求。
最终,本案在扬远律师团队的全权代理和介入下,通过法院居中裁判,在经历过几次庭审后,洪先生同政府达成了和解协议,其二十多年书报亭生涯也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句号.
在案件结果最终没有尘埃落定之前,洪先生和妻子还坚持每日出现在曾摆放书报亭的位置,为的是给那些交了订报费,却再没办法每天领报纸的人退费。在代理本案的过程中,我们被洪先生一家这样的契约精神所感动,同样的精神,也应存在于公民与政府之间。遇到行政纠纷,及时通过寻求律师帮助、使用正当的途径提起行政诉讼,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恰当途径。